黎智英案及民主派初選案據悉不設陪審團 當局稱安排可確保公平審訊
發佈日期: 2022-08-17 18:48
港澳


涉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以及民主派初選案,據了解都不設陪審團。當局稱不評論個別案件,但表示安排能確保公平審訊,無損被告權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三間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 根據司法機構網站,案件下周一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意味不設陪審團。 而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早前已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據了解案件亦不設陪審團。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這件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給太多評論。我們覺得一定是最好的安排,亦是最恰當的安排。」 律政司發言人稱,律政司司長會按法例和每宗案件的個別情況,考慮是否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情況下審理。 而《港區國安法》訂明,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的安排,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絕無減損被告人任何合法權益。律政司不會評論正進行司法程序的個別案件。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不設陪審團不會影響司法公正性。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因為陪審員由始至終無受過法律訓練,遇上政治敏感或爭議時,他們是否可以從絕對以法律基礎及法律原則去處事,摒棄自己個人的政治傾向、看法?其實全世界法律工作者會告訴你,相當困難。」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24歲被告唐英傑曾就不設陪審團提出司法覆核,最終被駁回。他去年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成,合共判囚九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