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永久離港者將不獲發消費券 當局指會派承辦商抽查所有登記人
發佈日期: 2022-06-13 23:15
港澳



政府宣布調整領取消費券資格,任何有條件成為永久居民的香港居民,可獲「半額」消費券。至於有意永久離港的人,就不可領取。
再過兩個月,市民就可以領取新一期五千元消費券。政府上一輪列明必須年滿18歲、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新來港人士,才可領取。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考慮社會意見後,將計劃放寬至有條件成為永久居民的香港居民,例如經優才計劃、科技人才計劃、工作簽證等來港人士,可獲半額消費券、即五千元。由入境處負責審查是否合資格,估計有30多萬人受惠,涉及10多億元。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稱:「去年我們包括新來港人士、新來港人士以單程證來港,也是以在港永久定居,作永久性居民作目的,鄰近地方都有類似做法,希望多些人受惠,對經濟推動助力一些,大家開心些。」
陳茂波又指,有立法會在內的意見,質疑為何移民的人可領取消費券,決定再收緊領取資格涵蓋有意圖永久離港的人。
若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無特別原因如升學、工作等長期不在港,曾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身份證在外地簽發等,均不獲發第二輪消費券。
當局指只要不涉及這幾個因素,即使僅留港一天,相信不會被剔除資格。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我們請承辦商抽查,不只新登記人或更改支付工具的現有登記人,是所有登記人會抽查,若抽中承辦商會聯絡他,叫他提交證明文件,看是否符合要求。在剛才那段時間不在港,是否不行,我們會認為他是不合資格,但他是可以覆核的。」
劉女士說:「你是香港居民就應該有這個優惠,你去了其他國家,你在其他國家都有優惠,不可雙重優惠。你去了其他地方生活,他都有那邊地方的利益及利潤,不是說在香港。」
至於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長期在內地居住的長者,就可獲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