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4日起所有食肆以D類營運 當局研修例若辭退拒打針員工屬合理解僱
發佈日期: 2022-02-08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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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證」本月24日起推行,要進入表列處所須打了至少一針。之後逐步擴展至六月底後,部分人要打齊三針才可進入處所。當局亦研究修例,若員工拒絕打針不能上班而被解僱,將不被視為不合理解僱。
餐飲業務處所目前以B、C、D類三種模式營運,分別最多2、4、6人一枱。B類食肆的員工、顧客不用打針;C類員工要至少打一針;D類員工兩針,同枱食客三分二打了至少一針。
周四起D類食肆會先推行「疫苗通行證」,並減至最多四人一枱;B、C類同日劃一最多二人一枱。到本月24日,所有食肆不可再以B、C類營運。
23類表列處所本月24日起亦會推行「疫苗通行證」,員工和顧客都要接種了新冠疫苗。到時進入場所,12歲以上人士也要至少接種了一針。
到四月底,滿18歲就要打了至少兩針,12至17歲青少年要至少一針;而六月底起,成人接種第二針後滿九個月,就要接種了第三針,才算符合「疫苗通行證」條件。屆時青少年第一針滿六個月,都要接種了第二針,才可進入表列處所。
可獲豁免的,包括12歲以下小童,和有醫生證明不適宜接種的人。
法律條文亦涵蓋公共交通工具,但政府指暫時不會引用,不過若疫情嚴峻,屆時或將要求乘車的人要先接種疫苗。
當局亦正研究修訂《僱傭條例》,「打工仔」拒絕打針,不能上班而被解僱的話,將不被視作不合理解僱。
有飲食業界表示,九成業界從業員已接種疫苗,而大部分僱主都不會因員工拒絕打針,而輕易解僱員工。
稻苗學會主席徐汶緯表示:「訊息很清晰,政府覺得所有僱員需要打針,沒有空間,不需要其他想法。當然我也呼籲僱主不要隨意行使這權力,給僱員時間打針。如果到最後很多員工仍不肯打針,可能沒有辦法,可能要去其他適合他文化的地方工作。」
當局又指修訂後,如因檢疫或被圍封強檢而未能上班,被解僱則可被視為不合理解僱;持有強制檢疫令及醫務證明,也可申請病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