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環團指「放生」行為現無法例規管 隨意「放生」或破壞生態
發佈日期: 2021-05-19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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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環保團體表示,現時無法例規管「放生」行為,但在不恰當地點「放生」會影響生態。 北角碼頭有人趁佛誕來「放生」,架起一條滑梯,將魚分批放落海,附近魚檔檔販標明賣的魚可作「放生」之用,有龍躉,還有海星、馬蹄蟹等;亦有附近居民表示,不時有人坐船出海「放生」。 被問到知不知可能對海洋生物有影響時,有市民稱:「你也知不知道可能對牠們有好的影響呢?」 有保育團體指,不同海洋生物對存活的環境有一定要求,如隨意「放生」,可能破壞生態。 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總監程詩灝表示:「有些(海星)其實要在珊瑚礁下生活,在北角碼頭環境,海床主要是淤泥底,未必適合海星生活,對生態影響很大。過往留意到,只要有沙巴龍躉出沒的地方,小型魚比例上都沒以往那麼高,不排除沙巴龍躉會吃大量本地小魚品種。」 他指近年被「放生」的物種包括青蛙、蝗蟲、長腳蟹,更有人在水塘「放生」。 現時並無法例規管不恰當的「放生」行為,相關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他認為舉證困難,建議政府應立法規管,同時設立「放生師」制度,由考取專業資格的人指導市民如何正確「放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