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不服誹謗林卓廷案支付訟費申請上訴 被高院駁回
發佈日期: 2020-11-17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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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入稟控告另一名議員何君堯誹謗,何君堯被下令補充詳情及支付訟費,他不服決定申請上訴,在高等法院被駁回。
高等法院法官歐陽桂如指,何君堯申請上訴時限已過,而聆案官決定在法律原則上未有犯錯。考慮到何君堯逾期申請及勝算兩項原則,拒絕有關上訴申請。何君堯除了需支付林卓廷上月聆訊16萬元訟費外,需額外支付2萬6千元訟費。
林卓廷早前指控何君堯去年在社交網站發布影片,稱林卓廷有份煽惑元朗「721」襲擊的言論,構成誹謗。高等法院上月聆訊,認為何君堯抗辯理由空泛,下令他補充詳情及支付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