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立法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 市民可登記選擇不接收
發佈日期: 2019-04-09 18:45
港澳


政府建議立法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市民可以將電話號碼登記,「選擇不接收」促銷電話,商戶違規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 現行的《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規管電郵、短訊或預錄電話訊息的促銷,政府有意擴大至規管商業性質人對人促銷電話。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規管原則跟現時相同,即規管由香港發出、發送者來自香港,及接收裝置或人士在香港的信息。 商經局建議增設「拒收來電登記冊」,市民可登記電話號碼,「選擇不接收」促銷電話。商戶未得用戶許可不能致電促銷,已登記電話在未得同意下收到商戶來電,用戶可以舉報。 當局建議,違規較輕的個案會先勸喻,持續警告後不遵從通知,首次被定罪可罰款10萬元,第二次或之後可被罰款50萬元。 如果商戶利用軟件或自動化方式隨機取得電話號碼,屬於較嚴重的滋擾行為,建議可罰款100萬、監禁五年。不過如果來電涉及重要公共服務、慈善機構等則不受條例限制。 條例將在下周二的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討論,但未有具體立法時間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