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貪污案,在終審法院續審。 何超明早上由囚車押送至終審法院,他被控1970項罪名,包括濫用職權罪及巨額加重詐騙罪等,涉及約7600萬。終審法院會讓何超明就逐項控罪抗辯。 何超明在澳門回歸後,擔任檢察長約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