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炳江關雄生各判囚5年 陳鉅源判囚6年

發佈日期: 2014-12-23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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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炳江關雄生各判囚5年  陳鉅源判囚6年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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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炳江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

法官麥機智指他賄賂,特區政府第二把交椅官員,更以迂迴、錯綜複雜的方式交易,令廉署經年調查揭發,屬同類罪行中極端嚴重的例子。

又指涉及賄款龐大,法官不會天真到相信,郭氏或新地沒有從中得益,因為以新地同許仕仁的關係,政府政策或資訊很易外洩。

不過法官讚揚郭炳江是好人,是慈善家,持續行善不求回報。又指郭炳江待人真誠,很難不為所動,更鼓勵他指黑夜終將過去,黎明會帶來喜樂。

最後以六年為量刑起點,酌情扣減一年,判入獄五年,罰款五十萬元,禁止擔任公司董事五年。

至於,同樣被裁定兩項控罪成立的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法官形容他們一個是新地忠臣,一個是許仕仁摰友,陳鉅源扮演核心角色,而關雄生亦獲豐厚酬勞。最後判陳鉅源入獄六年、罰款五十萬,關雄生入獄五年。

郭炳江的兒子郭基煇聽到判刑後,走到犯人欄前,向爸爸講了三次「我們會乖的」,郭炳江聽到舉起姆指回應。郭基煇說:「我們會繼續祝福及鼓勵他,也會一直,所有同事、家人,會誠心禱告。」郭炳江的女兒郭曉妍,開庭前亦都為父親打氣,叫他「加油」,散庭後就趕往羈留室見爸爸一面。

案中唯一脫罪的新地主席郭炳聯,聽到判決表現冷靜,只低頭寫筆記,之後離開法院。

法官回顧過去七個多月的審訊,形容案情複雜,審訊艱巨,但難度亦不及要將四名年過六十歲,首次犯案的被告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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