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京士柏選區區議員梁偉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 梁偉權在2011年區議會選舉中,以兩票之微擊敗另一候選人林健文當選,梁偉權承認發布虛假及不符合規定的選舉廣告、以及未有在有關選舉廣告發布後的七天內,向選舉主任提供相關文本。 辯方求情時稱,事件不涉及任何不誠實及貪污行為,屬技術性犯錯;而被告在刊登選舉廣告前已取得支持者的口頭同意,只是忘記向有關當局呈交書面同意書。 案件押後至下月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