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下令擱置霍英東家族爭產案

發佈日期: 2014-01-03 13:14
港澳
高院下令擱置霍英東家族爭產案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的爭產案,高院駁回霍家長房三子霍震宇,重開案件的申請,下令擱置案件。

霍家成員沒有到庭,只派出律師領取判詞。案件主要爭拗在於南沙項目的權益,項目單計地皮價值,已達300億元人民幣。

項目大約百分之25的權益,於1997年由家族公司轉移到霍英東慈善基金。基金同時批出認股權,讓家族公司可在07年6月底前以一元回購,但當時只有霍英東和長房二子霍震寰知道此事。

根據前年霍家達成的分配遺產和解協議,霍震寰和霍震霆須將家族公司「現時應得」的南沙項目權益,轉移到長房就接收遺產而成立的新公司。

霍震宇其後指出,他是在達成和解協議後,才知家族公司向霍英東慈善基金以1元回購南沙項目的認股權。質疑霍震寰隱瞞,要求重開案件。

但法官頒下判詞指,涉及的認股權早於2007年經已過期,並非家族公司「現時應得」。霍震宇要求將已過期的認股權包括在內,明顯同條款字面意思有矛盾。

至於霍震宇指,即使認股權過期,霍震寰和霍震霆亦應爭取新認股權,亦違背和解協議字面的意思。

法官認為霍震宇的指控不成立,下令繼續擱置案件,霍家需要執行之前的和解協議。

法官又指示,案件各方要在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匯報繼續執行和解協議的進度。又要求各方自行商討案件的訟費問題,無法達成協議才交由法庭再處理。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