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五毫車費的士司機獲撤控罪

發佈日期: 2013-05-16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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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五毫車費的士司機獲撤控罪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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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的士司機因為多收乘客五毫的士車費,被控濫收車資。控方考慮案情背景及證人證供後,決定撤銷起訴。案中的士司機指,案件對他不公平,亦覺得警方為了五毫而控告他,是浪費公共資源。

為了五毫車費惹上官非的的士司機譚開志,雖然獲撤銷控罪,但心裡仍然有很大疑問。

這宗官司因半年前一程的士而起。

譚開志去年十月在北角廉署總部外,接載一名任職廉署的女乘客經東隧到鑽石山。咪錶顯示車費是136.5元。乘客付款,譚開志就按137元「齊頭數」找贖,亦開了收據,期間對方無異議。

但之後女乘客向消委會查詢,知道的士司機必須按咪錶收費,於是在約兩個月後,向交諮會轄下交通投訴組投訴,譚開志其後被警方起訴濫收車費。

被案件纏擾了數個月,譚開志認為案件對他不公平,亦不明白為何乘客沒有一早投訴。他又質疑,為何警方為了五毫子起訴他。

控方在庭上指律政司經慎重考慮,案件背景及證人證供後,決定不提任何證供起訴被告,並撤銷控罪。譚開志又指,被控告後花了很多時間在官司上,開工少了而影響生計,但他現在計劃即將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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