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指控蘋果及Meta違反數碼市場法 判罰兩公司共7億歐元
發佈日期: 2025-04-24 09:02
财经



歐盟指控美國蘋果公司及Facebook臉書母公司Meta違反《數碼市場法》,並首度以該法例,判罰兩公司共7億歐元、折合約61.5億港元。
歐盟委員會周三表示,蘋果公司施加限制,令用戶及應用程式開發商,難以自由選擇蘋果以外的其他應用程式市場,違反《數碼市場法》要求,判罰蘋果公司5億歐元。
而Meta則因硬性規定用戶,如要免費使用服務,就只能准許Meta整合用戶個人數據及推送廣告,遭判罰2億歐元。
兩間科企均要在60天內改善情況,否則或會被追加罰款。蘋果批評歐盟不公平針對該公司,而Meta就認為歐盟企圖妨礙成功的美國企業發展。
【延伸閱讀:數碼市場法】
《數碼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簡稱DMA) 是歐盟2022年11月生效的一項法規,旨在確保數碼市場公平競爭。法案針對被稱為「守門人」的六家大型線上平台,Alphabet、亞馬遜 (Amazon)、蘋果 (Apple)、字節跳動 (ByteDance)、Meta 和微軟 (Microsoft) ,防止反競爭行為,包括:
.強迫企業使用其自家服務 (例如應用商店或支付系統)
.在搜尋結果中優先展示自家產品
.限制用戶數據存取,或與競爭對手的互操作性
「守門人」必須遵守義務,例如允許第三方應用商店啟用側載 (sideloading),以及確保數據使用的透明性。若不遵守,可能面臨高達全球年度營業額10%的罰款,重複違規則可判罰20%,以確保客戶選擇權,以及為歐盟數字經濟中的小型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環境。
《數碼市場法》由歐盟競爭總局 (Directorate-General for Competition) 負責監督市場和調查,並發布初步調查結果,由歐盟委員會裁決和判罰,亦可要求採取補救措施或其他措施。
DMA落實執行以來,幾個指定為「守門人」的線上平台已被立案調查:
.蘋果 (Apple)
2024年6月,歐盟委員會向蘋果發送初步調查結果,指其應用商店規則違反DMA,因其實施「反引導」做法,阻止開發者將用戶引導至應用商店外的其他購買選項,做法損害競爭。歐盟委員會認定蘋果違反DMA,判罰5億歐元。
.Alphabet
2024年9月,歐盟委員會發布初步調查結果,指出Google母公司Alphabet違反DMA,因其在搜尋結果中偏袒自家服務 (如Google購物、酒店和航班)。此外,Alphabet在谷歌應用商店 (Google Play) 違反「反引導規則」,限制開發者將用戶引導至其他分發渠道,目前未有最終結果。
.Meta
2024年6月,歐盟委員會向Meta發送初步調查結果,指其在Facebook和Instagram等平台的「付費或同意」廣告模式違反DMA。該模式要求用戶支付費用,以獲得無廣告體驗,或同意數據追蹤,以接收個人化廣告。委員會認為做法限制了用戶選擇,並不公平地有利於Meta的廣告業務。歐盟委員會認定Meta違反DMA,判罰2億歐元。
歐盟競爭總局還會對未被指定的「守門人」進行調查,包括社交平台X的社交網絡服務及廣告服務。遭判罰的線上平台可提出上訴,由歐盟法院 (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審查。
資料來源:歐盟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