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首半年接获13宗的士投诉,按年多10宗。政府建议引入的士车队制度及司机违例记分制,的士司机两年内记满15分或以上,初犯停牌3个月。旅发局及业界都欢迎。
运输及物流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引入的士司机违例记分制度,涵盖在现行道路交通条例中刑罚较高的11项,并分为三级制。
滥收车费、拒载及更改咪表等,属最高级,记十分;兜客、「钓泥鯭」等属第二级,记五分;拒绝或忽略运载指定数目乘客、拒绝发收据等,就记三分。
司机两年内被记8至15分,会收到违例记分提示。被记10分或以上,需在指定限期内自费完成改进课程。若没遵从,可罚5,000元及监禁1个月。
至于被记15分或以上,运输署署长会向裁判官申请传票,取消其驾驶的士资格。初犯停牌三个月,再犯每次停牌六个月。
的士司机陆先生说:「这又不是针对的,正常这是对的,如违规了应受法例管制。」
刘女士指出:「有阻吓作用的,如果罚则更严,他们都不敢有这问题出现。」
范先生称:「其实开放竞争最简单,服务自然改善。」
有的士商会欢迎新安排,不过认为应着手提升司机收入。
香港的士小巴商总会理事长周国强表示:「当他觉得这份工能赚钱,就会在意点,对客人有礼貌点。如行业能赚钱,大学生都来驾的士。」
当局又建议增设六座位的士,引入的士车队制,由现有车主集合的士组成车队,再向运输署申请牌照。如车队包括市区的士,车队规模需有300至1,000辆;纯粹由新界的士组成,只需100至350辆。
有业界建议,政府提供百分百担保,协助车队更换更新型号的士,会较有动力组成。
条例草案下周三会在立法会大会进行首读和二读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