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幫「壞人」打官司?|假髮背後

专栏来论

发布: 2026-06-01 08:30

撰文: 大律師 / Barristers

鄧建文 大律師

社會對大律師最尖銳的質疑,往往也是同一類直覺反應:「為甚麼要幫『壞人』打官司?接這種案件是否等於沒有良心?」這種質疑並不奇怪;事實上,我清楚記得我小時候亦多次在心裏提出這個問題。

其實,作為大律師,又有誰不喜歡幫「好人」——幫業主收租、幫銀行追債、幫政府檢控人證物證俱在、社會輿論在未開審已經一面倒咒罵被告的案件。上庭前心安理得,上庭時如魚得水,上庭後萬人歌頌。

實務中,其實一件案件只要當事人站在「好人」的道德高地,所有事情也會異常順暢——就算整體法律觀點不利我方,只要對方說法中出現如頭髮絲那麼幼的瑕疵,勝算仍然在握。相反,代表「壞人」的大律師,只能自求多福,步步為營。輸掉官司事小,被誤會「替人說話」等同於「替人背書」則一點也不好受;就算收到報酬,也不一定能夠補償對專業形象的影響,治癒心裡的創傷。

所以,其實大律師並不喜歡代表「壞人」打官司。但如果大律師只是幫「好人」,這樣的法律制度是我們所樂見的嗎?

法治之所以值得珍惜,正在於它要求我們把直覺與制度分開:情緒可以理解,但審訊必須依靠根據一套程序規則進行,以一個能夠反覆驗證/上訴的書面判決作為支持裁決的依據。這樣可以有效避免以不可靠的直覺行使公權力,減少錯判。





法院_COURT_高等法院_2.jpg



但這樣一個可貴的制度是需要人去維持的。除了大公無私的法官,如果當事人沒法獲得律師團隊幫忙去理解並遵守複雜的程序規則,將證據及時梳理,向法官清晰表述,則審訊並不可能公平有序的進行。沒有了律師團隊的協助,法官很多時候會沒法掌握案件有關的證據,亦無法在法律難題上獲得協助,很難作出公平的判決。

因此,「幫壞人」與「幫制度」必須分清。大律師是維護制度的一員——無論當事人是「好人」或是「壞人」,大律師代當事人提出質疑、要求舉證、挑戰證人可信性,看似是在幫當事人,事實上是在幫制度完成一個最基本的承諾:公權力若要剝奪自由、名譽或財產,就必須透過一套久經試煉、寧縱勿枉的制度去完成。「幫制度」是大律師的天職亦是責任,大律師《行為守則》中歷史悠久的「不可拒聘原則」正正將這項責任具體化:如同的士一樣,若大律師在專業能力、時間安排、費用條件、以及不存在利益衝突等方面均可配合,大律師不可「拒載」(即不能因應個人好惡或外界壓力而拒絕接案)。

作為結語,相信任何一位市民都會希望,如果有一天自己不幸成為被指控的對象及輿論上所描述的「壞人」,仍然會有大律師願意代表,行使法律制度下的應有權利。所以,下次如果有人批評大律師「幫壞人」,希望您能夠輕輕回一句——他們只是「幫制度」而已。

作者鄧建文大律師是香港大律師公會副名譽秘書,專注於民事訴訟,執業範疇涵蓋公司法、清盤與破產、商法、婚姻法以及遺囑認證等法律事務。



鄧建文 大律師


鄧建文 大律師



假髮背後 - 大律師公會 5 (1st article) HKBA Logo.JPG


照片來源:香港大律師公會

《假髮背後》是由多位分別擅長刑事、民事、商業等專業領域的執業大律師,以個人身份輪流撰寫的每周法律專欄。他們以法律專業和實務經驗剖析社會議題,或分享作為大律師的所見所聞,鼓勵讀者以法律思維解讀日常,並推廣法治精神。

 

Behind the Wig is a weekly legal column written by practicing barristers specialising in criminal,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Drawing on their legal expertise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 or sharing their observations and insights as barristers, they analyse social issues, encourage readers to interpret everyday matters through a legal mindset, and promote the spirit of the rule of law.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無綫新聞立場。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