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續審議修訂職安健條例 有議員爭論應否設最低罰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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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9-30 01:21

By: 無綫新聞

立法會繼續審議修訂職安健條例,針對政府建議提高違例罰則,議員爭論應否設最低罰款額,政府強調判罰要有阻嚇力。

政府修訂職安健條例,將最高罰款由現時50萬元,提升至一千萬元,法庭量刑時亦須考慮被定罪者的營業額。

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說:「上次我提出,為何我們不訂立一個最低罰款額給法庭考慮?處方的答案說法庭應該有自由去決定,但今次在這方面,又要法庭必須考慮營業額,為何會有這樣的前後矛盾呢?」

工聯會九龍東議員鄧家彪稱:「說這些好像驚人發現、從來沒找到的魔鬼細節找得到,不要這樣吧,這條條例很多年了,只是銀碼問題。如何把握議會時間,對得住工地出事的家屬,再拖?拖到何時?」

勞工處副處長梁永恩表示:「同樣的金額對富人及沒那麼富的人來說,確實感覺是兩碼子的事,因此阻嚇力亦南轅北轍,都必須靠與規模掛鈎的罰款額,才可達至政策目的。」

他說法庭須對案情、求情因素、是否再犯等作全盤考慮,設立最低罰款額會對被定罪者不公平。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陳曼琪指出:「現在的問題是給了法官自由裁量太大,但你又說沒有最低罰款,是解決不了問題,不斷增加到一千萬。萬一有情況,你去到三千萬、一億,但法官判出來,十萬、廿萬、三十萬,這變了甚麼?是高開低收。」

梁永恩稱:「法庭不能逾越之前個案的,但透過今次法例修訂,立法會及社會覺得要提高(罰款)水平。法例通過後,法庭便有足夠的原因,去與以往的水平大不同。」

至於循簡易程序審訊的案件,檢控期要延長至一年,政府解釋是為了有更多時間蒐證,並非拖慢檢控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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