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下午將召開兩次會議,審議《維護國家安全例草案》立法條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未有設審議期限,期望盡快完成立法工作。
多個政黨及議員在立法會就《維護國家安全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後見傳媒。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希望盡早完成立法工作。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稱:「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的憲制責任,過去27年未能完成。在這重要時刻能肩負歷史任務,是我們第七屆立法會感到光榮,亦責任重大。全體議員一定上下一心、全力以赴,審慎審議法案條文,目標早一日得一日,但目前沒死線,亦沒時間表。」
立法會昨日下午才通知議員,召開特別大會首讀草案,而人大政協兩會仍在北京舉行,有議員特意從北京趕回來開會。
民建聯新界東北議員陳克勤表示:「即使遠道從北京回來的兩會代表,他們亦非常樂意。事實上過去兩至三星期,我們的工作小組就23條立法不斷討論,及聽取市民意見,我覺得今次立法工作合乎社會及議員之間的預期。」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認為,相比西方的國家,本港23條立法條文相對寬緊適宜。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稱:「《基本法》23條開宗明義應自行立法,英文更清楚用『Shall』,即是必須要做,同時符合香港實際需要,符合整個國際形勢的需要。最客觀的就是比較一下外國歐美國家、亞洲如新加坡同樣條文,至少香港不同歐美國家和新加坡,香港沒有死刑。」
他又認為特區政府2003年嘗試將23條立法,而過去21年來亦不時有討論,相信大眾有基礎認識,認為今次立法不算倉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