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戰爭罪
發佈日期: 2026-04-09 18:25
國際


美國總統特朗普多次威脅伊朗,稱要攻擊當地發電廠和橋樑等基建,並要令伊朗整個文明滅亡,引發外界關注是否涉及戰爭罪。 戰爭罪由國際法委員會在1950年制定,是國際刑法中戰爭犯罪的一種,指嚴重違反1949年《日內瓦公約》,或嚴重違反國際法在既定範圍內,適用於武裝衝突的法規和慣例的行為。 涉及行為包括故意指揮攻擊民眾,或攻擊未直接參與敵對行動的平民,及攻擊或轟炸未設防,且非軍事基礎設施的城鎮、村莊、住宅或建築物等。 過去有多名國家及政界領袖,戰爭罪成被判監禁或死刑,包括日本甲級戰犯東條英機和松井石根等,被判處絞刑,及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於2006年12月被絞刑處死。 對於特朗普的威脅,有專家指,若攻擊的基建與敵軍無關,或發動攻擊並無體現軍事利益,則可能構成戰爭罪。 點擊重溫其他集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