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觀|芬太尼列「大殺傷力武器」有何意味?
發佈日期: 2025-12-23 19:20
國際


歡迎收看《世界觀》。 美國總統特朗普打擊毒品行動升級,近日破天荒簽署行政命令,將芬太尼列為「大殺傷力武器」,擴大授權軍方與情報機構對付毒販。到底特朗普此舉有何盤算? 在美國較貧窮及失業率高的地區,濫藥問題嚴重,包括鴉片類藥物。美國總統特朗普自上任以來,加大打擊強效止痛藥芬太尼,上周在白宮簽署行政命令,將芬太尼及其生產使用的化學物質列為「大殺傷力武器」,形容芬太尼的破壞力比炸彈更大。 美國總統特朗普稱:「如果(芬太尼)是戰爭,那將是最慘烈戰爭之一。我相信過去五、六年內,每年有20萬至30萬人被殺,你也許聽過有約10萬,人數當然多,但已證實的實際數字更多。」 行政命令指示美國國務院與財政部追查涉及走私芬太尼的金融機構,對其資產實施制裁,及利用過去用於偵測其他大殺傷力武器的情報資源。 芬太尼是一種強效合成鴉片類止痛藥,藥效估計分別是海洛英和嗎啡的50倍和100倍。不過,特朗普聲稱,每年有20萬至30萬人死於芬太尼,被不少美國傳媒質疑是誇大數字。根據美國疾控中心數據,美國去年有約81,000人死於濫藥,其中48,000人死於芬太尼及合成鴉片類藥物,較前一年少了兩成七。 所謂「大殺傷力武器」,美國政府定義為化學、生物或放射性製劑,或任何設計用來傷害或殺害大量人類的爆炸物或氣體,利用相關定義,可加強聯邦機構資源協調,應對威脅。 這個名詞對不少美國人而言相信並不陌生。美國2003年曾以伊拉克擁有「大殺傷力武器」為由,出兵攻打伊拉克,後來美軍並沒有在當地找到「大殺傷力武器」,引發廣泛爭議。 《華盛頓郵報》引述專家認為,把成癮藥物列為「大殺傷力武器」較為牽強,以吸煙和車禍為例,所造成的相關死亡事件也很多,僅僅因為導致很多致命個案,並不代表芬太尼就是武器。 美國智庫卡圖研究所的專家兼醫生表示,美國人死於芬太尼是源於個人濫藥,而非販毒集團故意將芬太尼武器化。有法律學者則認為,特朗普該行政命令可能是為軍事打擊運毒船,提供額外正當理由。 特朗普政府近幾個月來,以打擊「毒品恐怖主義」為由,在加勒比海和東太平洋,擊沉約30艘美方指稱的運毒船,造成逾百人死亡,但美國官員及軍事專家指,在加勒比海的運毒船通常是走私可卡因,而非芬太尼,目的地是歐洲,而非美國,美國大多數芬太尼是來自墨西哥陸路走私。 不少毒品政策專家表示,將芬太尼列為「大殺傷力武器」,不太可能減少美國街頭的毒品供應,或減少濫藥死亡率,反而可能窒礙全球聯盟合作打擊毒販。 我們明天繼續《世界觀》,觀世界。 點擊重溫其他集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