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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起合資格人士接受輔助生育可申請扣稅 政府提醒保留收據等至少6年

發佈日期: 2024-03-27 14:49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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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醒市民4月1日起,若接受輔助生育後支付開支,應保留收據等證明書至少六年,以備日後申請扣除相關稅項。

政府在去年《施政報告》提出,不育夫婦等合資格人士,下個課稅年度起,可申請扣除輔助生育稅項,每年上限為10萬元,但並非基於醫學理由而冷凍配子或延遲生育,則不合資格;又提醒,申請扣稅範圍僅限本港持有認可牌照的中心,亦只可在支付開支的課稅年度申請扣稅。

政府將擬備標準格式的證明書,市民可要求持牌中心發出收據時,同時簽署證明書,以證明符合扣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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