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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通識:新冠口服藥
發佈日期: 2023-01-13 10:25



衞生署近日接報,指有人透過社交平台售賣一款未有在港註冊的新冠口服藥,一名涉案男子被捕。
本港現時只有兩款獲准註冊的新冠口服藥,分別是輝瑞藥廠的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及默沙東藥廠的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由醫管局於去年第五波疫情爆發後引入。
醫管局現時透過多個渠道,包括公立醫院、指定診所、安老院舍、社區隔離設施及遙距診症等,為60歲或以上長者、60歲以下高風險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等,處方其中一款新冠口服藥。
私家醫院及私家醫生可獲當局提供新冠口服藥,亦可直接向藥廠訂購口服藥,獲分配的政府藥物需優先免費處方給確診的「符合資格人士」。
至於非港人等的「非符合資格人士」獲處方的口服藥,若是由當局分配的政府藥,便須代政府向病人收費,每個療程劑量超過六千元。
新冠口服藥可減低重症和死亡風險,截至本月二日,本港已有超過29萬人獲得處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