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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支聯會三成員拒交資料案罪成囚四個半月 法官指判刑反映維護國安決心
發佈日期: 2023-03-11 10:14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拒交資料案罪成,各被判入獄4個半月,三人正等候上訴。
警方國安處前年去信支聯會多名常委,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要求提交會議紀錄及成員資料等。
支聯會最終未有提交,五名常委被檢控,其中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未有認罪。
三人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鄒幸彤陳情時指,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懲罰他們是懲罰捍衛真相的人,會繼續堅持以真相對抗謊言。
《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判刑前重申作為外國代理人,本身並不違法;又指本案有預謀,被告一同犯案,高調開記招及向警務處處長發公開信,稱不會提供資料,延誤部門調查涉及危害國安的事。
又提到國家安全對公共利益和整個國家至關重要,判刑須反映維護國安的決心及不容許違反法律的訊息,即時監禁無可避免,各判囚4個半月。
三名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但鄒幸彤拒絕接受保釋條件中的言論限制,繼續還柙;而同案的另外兩名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已先後認罪,各被判囚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