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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在北京被問到是否贊同訂立《辱警罪》,他認為視乎社會大眾看法。 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表示:「如果社會覺得有這需要,我覺得層面應擴闊多一點,不單警務人員,應所有公職人員、執法人員,他們執法時都應該受到保障。這保障正如你剛才說是否現有法律已能提供足夠保障,還是需要新法例,就要社會大眾及政府,以至立法會議員看待這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