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最新至全部
最新至全部
一個月
六個月
一年
最舊至全部

醫療室:多管齊下治末期胃癌 可提高存活率
發佈日期: 2016-09-12 15:30


治療末期胃癌不一定要切除腫瘤,化療、電療配合標靶治療可提高存活率,未來有機會當成慢性疾病治療。
雷先生2012年初食慾明顯轉差,但無特別不適,至後期不繼嘔吐,半年後證實患末期胃癌:「本身每餐吃兩三碗飯,慢慢變少。入瑪麗(醫院)前三、四個月,我媽媽說,你看你胸口只剩一排骨,很明顯的,但沒有痛的。(最重)138磅,瘦到70多磅入瑪麗,現在120多磅。」
胃癌病徵不明顯,不一定會胃痛或上腹痛,較常見的是食慾下降、消瘦、疲倦、大便出血,臨床上近四成人發現患癌時已是第三期,甚至是第四期末期,癌細胞擴散至淋巴、腹膜和肝臟。
治療末期癌症未必要切除胃部,雷先生抗癌四年,主要是接受電療、化療,加抗血管增生類的標靶藥治療。醫生指,對比傳統只靠化療醫治,存活率中位數由大約七個月延長至十個月,部分對該類標靶藥反應良好的病人,更可將癌症當成「慢性病」般治療。
港大臨床腫瘤學系臨床助理教授林嘉安表示:「其實所謂抗癌,不是正面攻擊癌症,因為你知道,腫瘤要生長需要養份就是由血管帶來。這些抗血管增生的療法,就是減低或抑制餵大腫瘤血管的生長,令腫瘤斷水斷糧。一般來說可以縮小腫瘤或穩定腫瘤一段時間。」
若本身已有高血壓的胃癌病人,必須要先用藥控制血壓,才可以開始標靶藥治療。
近年治療胃癌的方法還有甚麼突破?
主要在標靶藥方面,除了抗血管增生藥外,還有原本針對乳癌的抗HER2標靶藥,亦適用於胃癌病人,可以將存活中位數由六至八個月,延長至十三甚至十六個月。
為甚麼治療末期胃癌的方法,未必需要切除胃部?
近年治療晚期癌症的取態似乎是「與癌共存」,目標是控制多於清除腫瘤,所以一般會以化療作全身性的治療,若有局部器官有特別病徵,再考慮局部治療,例如電療或手術,止血止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