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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扣分制下飼養寵物的規定

發佈日期: 2024-09-16 04:00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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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房屋署推行屋邨清潔扣分制,重溫當年飼養寵物在扣分制下有甚麼情況可以豁免。

房署消息透露,所有20公斤以下的狗隻遵守一定條件,均可養至狗隻終老,包括要去漁護署領牌、打針、做絕育手術和向房署登記。至於20公斤以上的巨型狗隻,例如唐狗和鬥牛㹴則不會有酌情權,一定要遷離。

房署建議早上七時至晚上九時期間,帶同狗隻的住戶不可進入升降機,遭人投訴兩次屬實的話,有關的酌情權亦會取消。

時任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姚惠芬說:「如果是接到投訴的話,這個是一個準繩,可以去量度究竟這個主人是否負責任,但是兩次就似乎少了一點。」

至於貓、兔子、倉鼠以及其他小動物,由於滋擾性相對較小,不太過分亦會寬鬆處理。

房署消息指,今次決定是聽取多方面意見後作出,希望今次的讓步,能夠令到多方面都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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