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被鬥牛㹴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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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初,黃大仙鳳德邨一名女嬰遭家人所養的鬥牛㹴咬死,漁農處隨即表示,要加強規管這類格鬥狗,房屋署亦表示會嚴格執行禁止公屋住戶養狗的規定,重溫當年報道。
漁農處證實,昨天咬死七個月大女嬰的,是一隻稱為比特鬥牛㹴的格鬥狗,狗主並無領取牌照。政府在1991年開始已立例,不准這類格鬥狗入口,但本港仍然有狗場繁殖出售。當局即將收緊法例,禁止再養這種狗。
漁農處獸醫官薛漢宗表示:「我們是禁止牠入口,以及如果是飼養這種狗時,他(狗主)可以送給我們政府狗房,我們便會作出一個適當的賠償,以及所有養此類狗(狗主),要為這些狗隻做絕育手術。」
漁農處估計在八年後,本港不會再有這類格鬥狗存在。
另外,房屋署會加強對付屋邨養狗問題。
房委會主席王䓪鳴說:「經過數次警告之後而繼續這樣做,我們會終止其租約。」
房署去年就終止了兩個養狗住戶的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