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建議減少郵差派信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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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審計署建議郵政署減少每日的派信次數,以節省開支,重溫當年報道。
現時本港有四分一的派信區,每天會派兩次信,不過有部分在派第二次信時,只派不超過50件郵件。審計署建議,如果由每天兩次改為派一次信,只有極少數的郵件會較遲收到,但就可以騰空133個郵差做其他工作,每年節省3,800多萬元。
一名市民稱:「有些急件可能會收不到,要等多一日,急件就變成不是急件。」
另有市民說:「免得浪費時間,老實說一次是這樣派,兩次也是這樣派,不如一次過。」
審計署又批評,部分郵差超時津貼沒有證據支持,有郵政工會否認濫用津貼。
郵政局員工會主席卓成德表示:「郵差對上有位郵務督察,郵務督察的責任是管理郵差,管理郵差的工作量和安排超時工作。」
郵政署署長就回應指,減少派信次數會嚴重減低商界的競爭力,也會影響他們的郵差大使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