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督彭定康首份施政報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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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0月,港督彭定康在施政報告提出連串政制改革建議,他說發表施政報告兩星期前已將內容知會中方,重溫當年報道。
港督彭定康在記者會強調,他在施政報告提出關於憲制改革的事項,全部都是建議,內容還需要向中方、立法局議員、向市民諮詢意見,而兩星期前已分別在北京和紐約知會中方高層官員。
港督表示,月底他去北京時,是會與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魯平和其他官員討論施政報告內容。港督表示,即使未與中方達成協議,亦有需要公開有關憲制改革建議。
港督彭定康說:「我是否應該在能夠與中國官員達成協議之前講任何說話,或者可以這樣說,我是不想挑釁,我是希望剛剛相反。對於機場財務安排為何要公開,但對於將來香港生活方式又要保密呢?」
對於行政局再沒有立法局議員兼任,會否影響以後一些政策或撥款申請於立法局不能通過?彭定康表示他希望不會有這個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