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仔警署槍擊事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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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初,一名24歲男子因為沒有帶身份證,被帶返香港仔警署接受調查,期間被警員開槍擊斃。重溫當年死者家人講述對警方處理手法的不滿。
警方派代表見完死者陳國強的家人後說,和對方談過賠償等問題。
警民關係主任梁琼燕表示︰「他要求就希望我們警方檢討一下,會否有重複的事件發生。他不希望將來有重複的事件發生。」
被問及有否要求其他、譬如賠償或責任追究時,梁琼燕答︰「賠償有,有暴力傷亡賠償,我們會替他安排申請。」
對於賠償問題,死者的媽媽就這樣說。
死者母親表示︰「我兒子應得甚麼,就賠償應得的給我兒子。」
而死者弟弟不滿警方仍未向他們交代整件事。
死者弟弟稱︰「為何事槍擊我哥哥,他都沒有答我。犯甚麼罪?你要開槍?」
槍擊事件於前晚九時許發生,一隊港島衝鋒隊警員於石排灣邨搜查死者陳國強,發現他沒有帶身份證,於是將他帶往香港仔警署盤問,不久死者在接見室內身中三槍死亡。而涉嫌開槍的警員,目前送往青山醫院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