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內部防止投訴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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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警方成立委員會研究如何減少市民對警方的投訴,重溫當年的報道。
明天的立法局會辯論是否成立獨立的警察投訴組織,警隊今日宣布成立一個內部防止投訴委員會。警方指成立委員會的目的,與近期要求獨立投訴機構的壓力無關,亦不是擔心投訴的數字會上升。
委員會的負責人指,委員會由十七個前線警員組成,他們會研究在現時的工作程序之下盡量改善,減少被市民投訴的機會。
總督察吳徐鳳英稱:「進行搜身的時候可能因為會阻礙別人,會容易被人投訴。現時我們希望整理一些資料,告知同事這樣會比較好,這樣就構成一個合理理由。」
他們指現時只是防止有輕微的投訴,例如投訴警察態度差等。他們又指嚴重的投訴,例如是涉及毆打,往往是犯罪者有意在出庭前投訴警方,所以較難避免。
去年警方接到3250宗投訴個案,有百多宗仍然調查當中,11宗經過調查之後證實是真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