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就是問題 屈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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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研究中文字:突撃檢查,這四個字,重點不在「檢查」,而是「突撃」。譬如警察查牌,不會預先通知;入境處查黑工,亦不會跟僱主預約。
所以,要看真相,尤其要捉犯罪或違規行為,一定要靠突襲檢查,或者卧底放蛇。古時帝王將相都會微服出巡去體察真民情,但我們今日廿一世紀竟然反智到事先「通水」告訴被查者:我明天來查你,are you ok?
近日宏福苑大火的聽證會爆出好多驚人內幕,其中一項就是房署獨立審查組(ICU)原來在前往工地檢測前,會事先通知告訴對方,我幾時來查?查哪裡?查甚麼?讓對方好好準備。
此證據一擺出來,市民譁然,大家紛紛認為這是變相「通風報信」的做法。當被查者有時間事先準備,監察一方就根本不可能查出問題,失去了巡查意義。但政府代表回應此事時說,事前通知,是因為檢查要採樣及問問題,故要確保有相關人員在場。
有報道說,政府內部對聽證會引發這種「打籠通」的「未審先判」印象感到震驚,因為在巡查中事前通知上門對象的做法,在各部門中相當普遍,大家都不覺得有問題。因為貿然突襲,若主事人不在,只會「食白果」,白費人力。
所以,「通水」其實是常態。我也曾經向地政署投訴有人霸佔官地,官員巡查前一星期,已事先給霸佔官地者去信通知巡查時間,結果,人家早有準備,投訴當然不成立。
太平紳士巡監獄,都不會事先通知哪一日來。所以,如果「通水」是巡查的「常態」,那麼這個「常態」正正就是問題所在。如果,168條人命都喚不起官員去改變這種「常態」,那一切改革都只是口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