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裁判官裁定財利船廠無釐清各級員工職責 致部門間互相卸責
發佈日期: 2026-01-2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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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裁判官繼續宣讀裁決。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第二日宣讀裁決,繼續交代研訊處理的幾個議題,其中財利船廠繪圖員計算破艙穩性出錯時,是否把責任推卸予工程師? 裁判官認為,繪圖員當時以為上司和海事處會發現錯處,裁定是財利沒有釐清各級員工的職責,導致部門之間可以互相卸責。 裁決又指,「海泰號」船頭是否加裝鋼片,都並非導致「南丫四號」,迅速沉沒的原因。而「南丫四號」艙口圍板,高度未達海事處訂立300毫米標準,亦不是導致造成大量傷亡原因。 ➤ 南丫海難相關刑事案早年判決 兩船長、海事處助理處長、驗船督察判囚|延伸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