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說明條例實施兩年 收一萬九千多宗投訴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6-21 23:41

撰文: 無綫新聞

規管不良營商手法的商品說明條例實施兩年,海關、通訊辦及消委會共收到一萬九千多宗投訴。有議員建議設立消費者冷靜期,海關指,涉及服務消費的投訴不多,跟進較困難。

海關關長張雲正表示:「截至五月,我們總共立案調查而成功作出檢控的數目是122宗,議員問題有相關原因,是這122宗只有4宗是服務(消費),118宗是貨物(消費)。服務投訴調查相對費時和困難,第一、最主要是沒有實體物件,第二、通常這類服務用合約形式經過長時間,而不是即時有違規操作,甚至在過程中有揀選不同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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