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指醫委會處理投訴機制現系統性問題 倡借鏡其他地方增業外委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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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2-05 23:01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醫務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發現有個案在接獲投訴七年,仍然處於初步偵訊階段,反映處理進度過於緩慢。公署提出21項改善建議,衞生署表示接納,會積極跟進公署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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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等了15年的醫療投訴,醫委會一度宣布,永久擱置聆訊。

申訴專員公署決定,就醫委會秘書處工作主動調查。現時醫委會投訴機制分四層,提交投訴後,要先經初步偵訊委員會,再到紀律研訊,與訟雙方可就結果上訴。

申訴專員公署指,過去五年,醫委會以研訊方式處理完成的個案,共有263宗。其中有11宗,要用10至15年才完成。

處理個案的時間中位數,在偵委會階段要14個月,但有個案在「初步考慮」階段,等了八年半,當中涉空窗期,即有段時間完全無進展。

截至去年年底,醫委會有895宗未完成處理的投訴,有個案在接獲投訴後七年,仍處於初步考慮階段。

申訴專員陳積志指出:「醫委會現時處理投訴的監察機制,在管理及運作上,都出現不少系統性問題及不足之處。過去數年數字顯示,每年醫委會收到的投訴個案,數目大約500至700宗左右,但每年研訊只得30至50宗左右,難免讓公眾產生疑慮。」

署方提出21項建議,促請醫委會精簡程序,完善法例,加強醫委會覆檢個案的機制。當局應加強監管,醫委會秘書處人員績效,就不涉及醫護人員操守的醫療爭議個案,引入調解方式。又建議借鏡其他地方經驗,增加業外委員比例。

陳積志表示:「我們留待政府當局及醫委會,決定增加多少業外人數,這是在專業自主及公平開放,兩者取適當平衡。」

公署又認為,政府應該提醒醫委會,提升處理投訴個案的透明度,令公眾知悉投訴未能跟進或成立的原因,以維繫社會對本港醫療規管制度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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