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毒殺寵物犬可涉及六宗罪

發佈日期: 2025-12-12 18:26
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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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名男子毒殺9隻寵物犬,因「投放危險物質罪」判監四年,是當地首宗寵物中毒刑事案,在內地引起高度關注。

被告在一審判決後當場上訴,而原訴人亦請求公訴機關抗訴,指被告還有干犯其他罪行。

內地以往亦曾發生多宗毒狗案,有內地律師指可以涉及六宗罪,今次是控告「投放危險物質罪」,如果有人誤食而導致傷亡,有可能判無期徒刑或甚至死刑,而落毒會危害人的生命和健康,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

至於投放有劇毒的化學品,就涉及「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為出售圖利而毒狗屬「盜竊罪」,毒狗後售賣給他人食用,就觸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寵物狗屬個人私有財產,若價值達5千元人民幣,就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被害寵物的主人,亦可以循民事訴訟就寵物價值、救治、安葬費用和精神損害等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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