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刊憲,下星期三會在立法會首讀,進行本地立法。
落實「一地兩檢」的「三步走」程序,來到最後一步,「一地兩檢」例草案正式刊憲。條例草案指,高鐵西九龍站地下二、三層及地下四層的月台範圍、連接地下二至四層的扶手電梯,都被視為內地口岸區。
高鐵香港段上營運中的客車車廂,不論正在行駛、停留和上落客期間,亦都被視為內地口岸區範圍。
至於內地口岸區的法律及司法管轄權,內地口岸區將被視為處於香港以外,並處於內地以內,亦即會實施內地法律。但條例草案列明,香港特區的劃界不會受影響。
草案將於下星期三在立法會首讀,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草案仍未夠清晰。
民主黨九龍東議員胡志偉說:「究竟現時的立法安排如何能夠合憲,而令憲法所面對的危機得以消除,而這部分在這文本上,完全沒作任何回應。」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主席田北辰表示:「你離開了香港出了境,你不會一出境便進了內地境,中間一定有空間,不知道是有些免稅店或聚集人等的空間。這空間實施什麼法例呢?所謂『公海』,這份文件太簡單,對正常乘客來說,平常有甚麼可做、有甚麼不能做。」
政府發言人指,「一地兩檢」安排本質上是跨境運輸便利市民的措施,是民生事項,目的是發揮廣深港高鐵的最大效益,期望立法會議員以務實、理性的態度審議,並期望於今年第三季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