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前裁定以「私人協約批地」或「換地」興建丁屋方式,不受《基本法》保障。鄉議局新界傳統權益委員會主任委員梁福元,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指很大機會上訴,若上訴失敗,不排除提請人大釋法。
鄉議局新界傳統權益委員會主任委員梁福元說:「香港有大家尊重的法治、法律精神,可經法官、法庭的裁決,如果不合理或真的違背當時的《基本法》40條的原意,我相信人大都有責任、有權去釋法。」
被問到怕不怕被人說新界原居民不尊重法治,或輸打贏要,一輸了就要求人大釋法,梁福元指:「不是,不尊重法律就不會上訴,不跟法庭裁決。我們想在法庭釐清《基本法》40條的傳統權益,包含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