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議局新界傳統權益委員會主任梁福元指,很大機會就「丁權案」提出上訴,亦不排除尋求人大釋法。
丁屋政策爭議不斷,高等法院裁定,新界原居民在私人農地建丁屋,受《基本法》40條保障,不過在政府官地或以換地方式建丁屋就不受保障。
鄉議局新界傳統權益委員會主任梁福元,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指,鄉議局很大可能就此提出上訴,以確保部分原居民的權益不會受損,又指有理據尋求人大釋法。
鄉議局新界傳統權益委員會主任委員梁福元指:「(最終裁決)違背了它的原意,令有動亂,好像當年抗英、抗日,影響到地區和諧穩定,及國家注意到很嚴重,你說人大是否要解釋《基本法》40條。」
被問到會否讓人覺得你們是為了個人利益,犧牲香港整體社會利益及甚至穩定,梁福元表示:「(當年)英殖民政府引誘業主、村民,將土地貢獻出來發展新市鎮,最終他們自己都有住屋問題。」
梁福元估計,現時約數萬名原居民無私人農地,未能建丁屋,佔總數約兩成。建議當局放寬丁屋只能建三層的限制,變為建「丁廈」,滿足原居民住屋需求,又容許補地價轉售。他不認同建議矛盾。
梁福元稱:「綠置居、居屋、公屋都可以買賣,不過政府都有政策,在鄉村要補足地價才可轉讓,這些不是免費,但土地是他們自己。」
他認為較徹底方法是釋放新界農地,加快公私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