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立法會發生的一幕,除了香港傳媒,外國傳媒都有報道。
由於情況混亂,政府官員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議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直接交到立法會大會進行二讀。
有民主派認為這樣是破壞議會傳統,會竭盡所能阻止條例通過。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不用擔心,就算在大會仍可繼續提出修訂。
有英文報紙對事件作出報道,這標題指cut to the chase。
Cut是剪,而chase是追逐,又剪又追,是甚麼意思?
是這樣的,以前的美國電影,觀眾偏愛看追逐場面,而導演想吸引觀眾看最精彩的部分,就可以說cut to the chase;而後來cut to the chase演變成開門見山、直接切入重點。
我不喜歡別人拖泥帶水、廢話連篇;我喜歡開門見山,不喜歡浪費時間(I'd always like to cut to the chase. I don't like to waste 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