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本港並非「三權分立」,而是互相配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依照《基本法》,行政、立法和司法是互相制衡、監察。有法律學者認為,政府的說法是「文字遊戲」。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曾稱︰「香港是沒有三權分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說︰「香港是沒有三權分立,完全支持教育局局長的說法。」
政府表示《基本法》列明,特區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而「三權」是由中央授權而來。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立法會是按照《基本法》做事。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基本法》是在行政、立法和司法中,在不同章節都談到其職能,是很清楚。我們覺得在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互相制衡、互相監察,在這互動中是一直沿用。」
有法律學者則批評林鄭月娥的說法是文字遊戲。
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文敏指︰「指我和你分工,但我不能干預你那部分,你獨立地做,我尊重你法院如何獨立判案、又尊重立法機關有立法權,那便即是(三權)分立。最令人擔憂,似乎想要改變一些觀念,迎合內地的一套政治觀念。」
有行政會議成員認為憲制安排上,本港並無三權分立,但某程度上有權力分隔。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稱︰「她(林鄭月娥)都承認,香港內部治權方面,某程度是有權力分隔以及互相制衡,這已點中了三權分立的精髓。」
他指香港並非政治主體,權力是來自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