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質詢時說,政務司司長將會檢視法援制度。
民建聯新界東議員葛珮帆指:「令市民最憤怒的是沒爆眼的『爆眼女』竟然可申請到法援,利用司法覆核去挑戰警方去取她的醫療報告做調查;又可自選資深大律師,用公帑去替她輸了的官司『埋單』,這就證明了我們的法援制度出了問題。」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任何制度都要與時並進,我亦不是說今日的香港法援制度盡善盡美,所以定期去檢視香港的法援制度是有需要。在行政上,在分配案件,在選取律師這些細節中,我覺得可重新檢視,政務司司長會負責此事。不過最後容許我說一句,我時常要出外去推廣香港的優勢,其中便是法治的優勢,而法治其中一個重要元素,是我們的法援制度,所以這是需要保留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