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法案委員會完成逐條審議修正案 獲委員會所有議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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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03-13 20:40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完成逐條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修正案,並獲委員會所有議員支持。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政府提出的修正案有50頁,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加開兩節會議處理。有議員質疑,將危害國安破壞活動擴大至涵蓋港交所、貨櫃碼頭等設施,是否不夠闊。

自由黨飲食界議員張宇人表示:「有提及若有人發動金融戰爭,例如衝擊聯繫匯率、結算系統,是否不包括在內?」

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說:「我們的概念不是將罪行擴闊,我們只是將適用範圍釐清得清楚些,涵蓋多些設施。」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簡慧敏指出:「這有否需要加一個特首以憲報刊登的命令方式,增加公共基礎設施的範圍,與時並進些?」

廖李可期回應:「這是非窮盡清單,形容亦已相當闊,覺得不需再提述權力予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再加下去。」

修訂後,保安局局長可對危害國安的組織施加限制。政府修正條文加入,將條文擴闊至「影子組織」。

新民黨香港島西議員葉劉淑儀稱:「商界當然有影子組織,如著名的燒鵝店,很多人扮它,影子燒鵝店。你明明禁影子組織,我便另辦一個,在網上平台影響力更大。」

署理律政專員蕭敏鏇表示:「不論有否實在地址、處所,總之在網上是組織,以平台作中間、宣傳地方,只要是組織便適用。」

廖李可期說:「若不能視為影子組織,要如專員所說,要請保安局局長做多次禁制步驟,才可放入罰則。」

修正案又加入新條文,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為維護國安訂立附屬法例。

法案委員會完成工作後,可向內務委員會報告,最快下周三立法會大會可恢復二讀。立法會主席亦可決定臨時加開大會處理,之後會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表決後三讀通過法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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