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經初步調查指,佐敦華豐大廈大火不涉刑事成分,但消防設備涉嫌無有效年檢。據了解,當局初步發現,是一樓的天井先起火,正調查是否有人丟煙頭,燒著天井雜物。
華豐大廈致命三級火,經過一晚初步調查,消防認為不涉刑事或縱火。據了解,當局初步發現,是一樓的天井先起火,正調查是否有人丟煙頭,燒著天井雜物,抑或有其他原因令雜物起火。
至於五名死者已全部確認身份,兩人是本地人,三人是非華裔人士,包括一對20多歲、在酒店工作的情侶,其中一人懷疑逃生時從高處墮下死亡。
今次火警另一個焦點是,大廈消防設備有無缺損,消防稱上次巡查是去年二月。
消防處九龍南分區指揮官林建軍說:「消防設備初步證據顯示,似乎未有有效年檢情況,我們會進一步調查。(一號樓梯)數道防煙門有損毀情況,亦是其中一個導致被濃煙影響原因。」
華豐大廈樓齡達60年,屋宇署指2008年曾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將防火門提升至符合現代要求標準,亦應以耐火物料圍封非緊急設施及具耐火能力的固定窗,期間有發勸喻信,至今未遵辦。
實政圓桌新界西北議員田北辰表示:「要求屋宇署盡快交代,到底是何原因,面對哪些問題,解釋一下為何十多年也沒執法。《建築物條例》要求整改,但你不做,除了執法、罰錢、判囚外,還可以出資為大廈做工程,然後向業主收回,我覺得將來《消防條例》亦應這樣。」
華豐大廈內亦有逾百間劏房,屋宇署指過去三年接獲七宗舉報,當中兩宗劏房須取締,上月已發清拆令。消防就指劏房的間隔,雖然非大火的成因,但就增加救援難度;又提醒市民發生火警時,若有濃煙應留在單位內,以濕毛巾堵塞門縫。逃生時亦要留意樓梯有否受到濃煙籠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