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醫生梁淑德為病人接生被投訴專業失當 醫委會裁定投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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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8-19 22:27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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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醫生梁淑德涉嫌在2017年為病人接生時,未有適當記錄治療情況及責罵病人,被投訴專業失當,醫委會裁定投訴不成立。

涉事的婦產科醫生梁淑德,是立法會前議員周梁淑怡胞妹,曾為林青霞、郭晶晶等名人接生。

梁淑德被指未有正確記錄,胎兒頭部位置,產婦的骨盆形狀或大小,及對病人使用催生素,涉嫌專業失當,醫委會周三聆訊。

事件發生在2017年2月中,投訴人作供時指,早上到達養和醫院產房,有護士轉述梁淑德,要求她注射催生針。她拒絕後,梁淑德致電稱下午有事做,要求打催生針或無痛分娩,否則就要由駐院醫生接生。

投訴人稱,梁淑德來到醫院後,大聲責罵她,並在無檢查情況下,要護士用人手穿羊水,亦沒解釋原因及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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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年8月底,投訴人表示生產期間遭到羞辱,造成極大影響、創傷,也曾因此不停發惡夢,要求梁淑德道歉及賠償。對方道歉,投訴人認為敷衍。

直至2023年,向醫委會作出投訴。辯方盤問下,投訴人承認,已是第二胎找梁淑德接生,生第一胎時,認為對方服務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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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梁淑德曾向投訴人解釋,打催生針的原因,又稱未曾講過「四時半要走」,投訴人否認記錯。

至於事隔數年才投訴的原因,是因為一直放不下事件,按家人意願希望了結事件。

控方專家證人、曾任四間醫院的婦產科部門主管陳健浩指,開出催產素並非常規做法,醫療紀錄中亦無解釋原因,做法不恰當,但嚴重程度只需「話兩句」。

辯方反駁,公立醫院要寫臨床紀錄,多數因為交更的需要,但梁淑德任職私家醫院,毋須他人跟進,毋須為自己的判斷作詳細紀錄,不屬專業失德。

醫委會研訊小組認為,胎頭位置等資料,以往的病歷也有所記錄,不用特別重複記錄。而專家證人均認為,梁淑德做法未嚴重到需向醫委會投訴。醫委會裁定專業失德投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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