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男嬰腦癱案|醫委會裁定薛守智專業失當 投訴人擬循民事追討賠償

即時港聞

發佈: 2026-07-05 16:2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對內地夫婦2009年來港產子,男嬰半夜抽筋,未獲即時跟進,導致腦癱及四肢殘障,醫委會裁定涉案醫生薛守智專業失當,除牌九個月、不設緩刑。投訴人形容是遲來的公義,考慮循民事追討賠償。

醫委會對薛守智裁決前,總結聆訊期間的供詞。事發在2009年,投訴人黎太從內地來港產子,在浸會醫院分娩期間發高燒,後來確認感染乙型鏈球菌。兒子出世後亦發高燒及抽搐,最終腦癱及四肢殘障。他們其後向醫委會投訴薛守智,質疑他罔顧對新生嬰兒的專業責任。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指,當日護士發現男嬰四肢抽搐及發冷,馬上將他放進育嬰箱供氧,並致電薛守智。薛守智在電話中了解情況後,只回覆早上會早一點回院。

對於薛守智一方質疑護士無報告男嬰全部症狀,令他以為只是嗆奶,醫委會接納護士證供,相信一定是病人狀況不尋常、比嗆奶更嚴重,才會半夜致電薛守智,認為護士沒必要隱瞞。

醫委會引述專家證人意見,指新生嬰兒抽筋很難診斷,絕對不應依賴護士,醫生必須親自到場評估。醫委會認為,薛守智當時應親自回醫院,而非等到早上,而初生嬰兒癲癇可導致嚴重併發症,認為薛守智沒進行及時而必要的檢查,低於香港同業醫生水平,裁定薛守智專業失當投訴成立。

薛守智代表律師求情指,本案延誤診治三小時不理想,但失當程度低,亦不肯定是否影響病人痊癒;又指是個別事件,而過去16年沒其他投訴,重犯機會低,而研訊延誤對他已是煎熬,媒體報道將他描繪成奸角,如今承認錯誤,請求輕判。

醫委會指,病人終身受影響,判刑要維護最高醫護標準,認為薛守智過程中沒反省及悔意,判處從醫生名冊除名九個月、不得緩刑。薛守智離開時沒有回應。

投訴人形容,判決是遲來的公義。

投訴人黎太說:「至今16年了,等待了這麼長,終於有一個結果,我們對(兒子)遠建、對家人都有個交代。」

投訴人黎先生稱:「他從一開始到現在,都不承認自己做錯,這條路肯定行不完,就算判了他行為失當,就(除名)九個月,但都不能換回遠建一生的健康。」

黎先生及黎太指,會繼續透過法律程序,循民事途徑追討涉事醫生和醫療機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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