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腦癱嬰案聆訊|醫委會代表律師指薛守智專業失當 下月5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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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6-07 17:50

撰文: 無綫新聞

雙非男嬰2009年在香港出世後,腦癱及四肢殘障,父母投訴兒科醫生薛守智疏忽。聆訊完成結案陳詞,醫委會下月5日裁決。

聆訊在醫委會秘書處舉行,涉事兒科醫生薛守智出席,投訴人黎先生及太太,亦到場旁聽。

事發在2009年,黎太從內地來港產子,在浸會醫院分娩期間發高燒,後來確認感染乙型鏈球菌,兒子出世後亦曾發高燒及抽筋,送院搶救,最終腦癱及四肢殘障。他們2010年向醫委會投訴,質疑醫生薛守智疏忽。

2016年7月首次開庭,薛守智申請押後獲批,延至去年10月舉行聆訊,薛守智申請永久擱置聆訊獲接納。醫委會聆訊小組一個月後主動覆核,並撤回永久擱置聆訊的決定,安排重啟聆訊。

代表醫委會的資深大律師呂世杰結案陳詞時指出,《醫生註冊條例》對專業失當沒有界定,只要有疏忽就是專業失當。浸會醫院護士供詞提到,案發日凌晨曾致電薛守智,通知男嬰曾嗆奶及抽筋。嗆奶與腦膜炎有相似病徵,薛守智應盡快返回醫院,否則會造成延誤診治。薛守智住所距離醫院,只是15分鐘車程,但他選擇繼續在家睡覺,是無視專業責任,屬於失當。

時隔16年研訊並非「事後孔明」,薛守智當時有作診斷,以及制定治療計劃,裁決應考慮薛守智的行為,是否合乎外間對醫生期望。呂世杰又質疑,薛守智與護士證供矛盾,薛守智不誠實、不可信,是機會主義者,反而護士證供與醫療紀錄吻合,醫委會應接納。

代表薛守智的資深大律師石善明陳詞就指,本案重點應該是,薛守智有否進行及時而必要的檢查,而非他有否誤診。護士最初報告提及,男嬰的病徵並不明顯,只發生一次抽筋,也沒有腦膜炎病徵,他有基於護士的報告跟進,包括指示停止餵奶一次。

辯方強調,醫生要涉及基本或嚴重失誤,才足以證明嚴重違反專業,即使他當時誤判嬰兒是嗆奶而非癲癇,但診斷失誤並非專業失當,也不能只考慮失誤的後果。而浸會醫院時任護士,兩度向醫生延遲報告,有脫罪動機,作供時有可能遺漏事實。

醫委會將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裁決,會方法律顧問稱,結果會以委員投票決定,包括判斷涉事醫生行為,是否達到同認為應有操守。

投訴人對於仍要等候裁決感到失望。

投訴人黎先生說:「已經等了很久,16年了,現在還要,原本以為今天會有結果,豈料又押後,推遲一個月才知,心情肯定很複雜,是煎熬。」

他們表示會視乎裁決,再決定下一步如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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