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新例|新法例生效 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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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1-25 09:30

撰文: 無綫新聞

強制佩戴安全帶新法例今日生效,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

法例涵蓋新登記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

若這些車輛的座位已配備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司機和乘客都必須佩戴。違例車主、司機或乘客,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扣好安全帶.一文看清|今起巴士等商用車乘客須戴安全帶 違者可罰五千元及監禁

另外由今日起,任何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即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而每部裝置的屏幕,對角不可超過19厘米,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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