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范椒芬︰普選依基本法非按國際公約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4-05 22:38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認為,社會應該集中討論怎樣依據基本法,普選行政長官。羅范椒芬表示,香港進行普選,須遵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普選辦法的決定,而非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早前表明,香港要普選特首,港人須先接受兩個前提,即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和不能允許對抗中央的人擔任特首。羅范椒芬認為,這不是新說法,民主派毋須發動「佔領中環」。她認為提名委員會的規模等,社會都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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