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委會不滿湯聆訊答案 或傳票傳召出席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5-18 02:36

撰文: 無綫新聞

湯顯明在委員會聆訊上,一開始就表明正受刑事調查,發言會有限制,帳委會將用傳票再傳召湯顯明,讓他發言受特權法保護。

湯顯明表明不受特權法保護,提供的資料會有限制。有議員關注湯顯明任內,有關烈酒的花費,有議員指出,政府給廉署的每年撥款,在湯顯明離任時增至超過八億元,認為他有必要交代金錢是否用得其所。

對於部分提問,湯顯明指因應刑事調查,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表示不適合回答。最後主席石禮謙,提早兩個小時結束聆訊。

如果證人被傳召出席聆訊,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回答問題時所作的陳述,或被命令提供的文件等,都不會在法律程序中,被接納為對其不利的證據。假如被傳召的人士拒絕回答問題,有機會觸犯藐視罪,可被罰款一萬元,同監禁12個月。而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在帳委會上承認,過往試過因酒類飲品令宴會超支,但強調職員無意圖隱瞞超支費用,或因超支而故意跟餐費分開單據。由於白韞六會親自領導,對湯顯明的刑事調查,獲帳委會批准避免跟湯顯明,同時出席聆訊,以免影響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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