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益機構﹕性罪行查核機制不全面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5-27 02:56

撰文: 無綫新聞

小童群益會對被告犯罪行為感到驚訝,又回應法官質疑指,在聘請被告時,尚未有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目前有透過警方查核所有應徵者的紀錄,但無法查核現職僱員。

小童群益會表示,被告本身是童軍領袖,亦長期做義工,案發時亦不是與女童獨處。

保安局及警務處在2011年12月,推出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給受聘接觸兒童,或精神上沒行為能力人士的準僱員申請,再提供給僱主查核。

小童群益會目前已要求所有新入職僱員,要通過查核才會獲聘,但現職僱員就不是查核範圍。

有社福機構指,請人都有困難,因為等警方查核紀錄,試過最長要等四個月。

有關注兒童權益的機構認為,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涵蓋對象不足夠。她認為政府需要作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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