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文件提發牌管劏房 學者籲先修例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9-29 00:02

撰文: 無綫新聞

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提出透過發牌規管劏房。但有學者認為現行《建築物條例》,部分已經不合時宜,建議當局規管劏房前先修改法例。

這個面積約八百呎的唐樓單位分間成四間劏房。這一間再分間為一房一廳,看起來比部分新樓單位更實用。不過,一旦發牌規管劏房,並要求按建築物條例分間,這一間就過不到關。通往大門的走廊亦不夠闊。

要做足法例要求來設計劏房,業主就要犠牲一點,劏少一間房。本來出租四間劏房,業主一個月有一萬六千元收入。減少劏房數目,業主又要保持收入。每間劏房租金就要由每月4000元,加至5300多元,貴三成幾。

測量師擔心大部分的劏房業主,最終可能不會跟足法例改善劏房。測量師又指,當局在執法方面應集中處理情況較惡劣的劏房,才可增加現行劏房業主,做改善措施的誘因。

有學者認為,問題出於建築物條例已經過時。他又認為合法的劏房增加,可以紓緩社會對公營房屋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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